〔葡萄酒之旅〕波爾多葡萄酒分類制度
一八五五年巴黎舉行世界博覽會,拿破崙三世下令將波爾多生產的葡萄酒分為不同的等級。這項規定給予原本無所適從的酒堡一個明確的指示,波爾多的中介公司將梅多克的酒堡分類成五個不同的等級,同時又將蘇玳地區的甜酒分為一級、二級,另外特別把d'Yquem酒堡的Premier Cru Superieur的等級定位為高於一級紅酒。
這些分類都是依據每個酒堡出品的價格而定,售價愈高,酒的質量一般愈優越。
一八五五年波爾多商會簽定的分類名單,力求具公信力,它是依照過去一個世紀的經驗而制定,並與美國第一任駐法國大使湯瑪斯.傑佛遜參觀部分酒莊所定的非正式評比名單相呼應,把每一個酒堡從低至高來分等級,除了視乎售價和酒的品質,多少也和當時的政治息息相關。
一八五五年拿破崙三世下令將波爾多生產的葡萄酒分為不同的等級,這項規定給予原本無所適從的酒堡一個明確的指示。(作者提供)
波爾多葡萄酒分類的傳統延續至今,除了一九七三年,在政治因素影響下,木桐酒堡從第二級躍入第一級的例外。隨着時間的改變,好些列級酒堡的主人、葡萄園的面積界限、地理位置也跟着變異,甚至有的已停止釀酒。少數如木桐和Léoville Barton酒堡至今仍為同一家族所擁有,並保持分類的傳統。
一八五五年的分類由酒的價格和政治所決定,成為不可動搖的經典。一級酒堡酒的價格較高,所賺的利潤可用以投資幫助品質提高,除能維持地位外,酒品更越發精彩。
有一說,拿破崙三世制定分類等級名單,向顯要人士介紹有關葡萄酒的認知,這和中國人對拉菲酒另眼相待的情況不謀而合──分類制度為人們了解波爾多葡萄酒提供了指引,而這名單的精妙之處更是能控制酒的市場,把幾個酒堡捧成偶像。
(本文轉載自《明報月刊》2017年3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