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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境速写

黎紫書
6年前黎紫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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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.

  就像在離開每一座異鄉城市前,我都會去尋找郵局一樣;我已經習慣了,先在這些陌生城市裡尋找美術館。


  感覺就像在進入每一座豪門宅院後,直接去淘主人的珍藏。


  在紐約,我去的是古根漢(The Solomon R.Guggenheim ),然後趕在天黑前步行到大都會美術館(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)。前者主要是展出展館的建築物本身(無“廳堂”的螺旋式展覽牆,如被拔起的卷宗),再加抽象派大師康丁斯基畢生的作品無數。


  大都會美術館那裡有個短期的日本武士藝術展,而吸引我的,還有幾幅凡高的作品,莫內,以及愛德格德加(Edgar Degas)筆下的女人。

 

Edgar Degas - 舞者弯腰(又名芭蕾舞女演员)


  我想,就像在無明處追求光一樣,這些建在城市中的美術館,會讓我這初來乍到者,在一種不太實在的存在意識中得到十分私密的安全感。每次看到過去曾經在畫冊上看過的名作,總會有一份“終於被我逮著了”的親切。


  即便是面目被畢卡索lego得奇形怪狀的女人,或是康丁斯基那既像數學題,又像一堆摔開的零件似的幾何與線條,每每看到眼熟的,我不禁錯覺自己是個秘密的洞悉者,一個真相的持有者,又像一場捉迷藏遊戲的旁觀者,那樣地行經千山萬水,又穿越了時光隧道,在漂浮中茫茫裡遇上一些似曾相識的面孔。


  原來你在這兒。 於是我會站在那些畫前,笑得像盧浮宮中的蒙娜麗莎。仿佛早已預知百年後每一個前來相遇的人。


2. 

  他們說要感知紐約,還是得去聽聽音樂。


  於是我在週六晚上到百老匯看了一場音樂劇。獅子王。迪士尼原創,老少咸宜,自然比不得巴黎紅磨坊的表演般犬馬聲色。而周日晚餐時我擠到Blue Note裡聽爵士樂。這餐館號稱爵士之都,坐落在Greenwich Village,那是紐約的心臟位置,音樂成了這城市的心跳。



  我自然覺得紐約的心臟有點擁擠。人們不得不與來自世界各地的陌生人擠在小小的餐桌上用膳,以至我有點不好意思不把整瓶的白葡萄酒分一些到旁人的杯裡,鋸牛排時還得小心翼翼,不讓手肘碰撞到身邊那俄國婦人豐滿的胸脯。


  那是一種叫我難以適應的局促,每個人只能分得那麼小的空間,小得來不及私密,小得連眼神的交流都會被攔截,小得那些瘦削的侍應生要像雜技演員似的,把堆疊得老高的大託盤扛於肩膀,穿行在只有他們才看得見的狹道上。


  Sophie Milman 是那天晚上的歌者。其他的,還有一台鋼琴,一把大提琴,一支薩克斯風,一套鼓。這些都擠逼在小小的臺上,音樂聽來很隨性,第一首歌就是Take Love Easy。好音樂如酒,能讓人暫且忘記環境的困窘。況且歌台雖小,每一個演出者卻都能分配得自己的空間。


  歌者適時禮讓,鋼琴與薩克斯風鋒芒畢露,而大提琴淡定,鼓聲從容,演奏者的風采一點不比歌者遜色。 


  這樣的音樂確實符合我所想像的紐約。現實空間狹窄,但夢寬廣而巨大,有足夠的土地分配給每一個懷抱理想的人。於是人們從世界各地聚集到這裡來,就像在華盛頓時,我和其他四人擠上一輛計程車。因路途無聊,大家自報來處,才知道有馬來西亞,黎巴嫩,肯亞,愛爾蘭,加上從埃及(有時候會是印度或墨西哥)來的司機,誰也沒到過誰的國家,而天大地大,我們像從五洲七洋撈上來的沙甸魚,被裝入一個罐頭裡。

 

  那一刻,我因為察覺地球很小,居然微微感動。


  藍便條的第一場演出未到十點便結束了。然後他們說,去聽紐約人聽的音樂。於是我們把雙手塞進大衣口袋裡,迎著有酒精味的寒風走到附近的Cafe Wha。這名字讓我覺得有嘩眾取寵的味道,而裡面的格調也像這名字一樣,凹凸不平的磚牆,略為粗糙的黑人與拉美曲風,鼓手坐的地方掛滿了瓶瓶罐罐和木魚狀的小樂器,這讓頭上披了許多小辮子的演奏者看來邪門歪道,像個求雨的巫師。 



  那裡相當吵鬧,適宜喝啤酒,不適宜舉高腳杯。而我忽然感到困倦,午夜離開之前,我一直都在集中意志力,緊盯著那黑人鼓手用他的各種小道具呼風喚雨。


3. 


  顯然,我深受電影荼毒。譬如乘船去艾利斯島(Ellis Island)時看見自由女神像,我腦中突然浮起“The Legend of 1900”中歐洲移民們擠在甲板上的畫面,並且有強烈的衝動想要舉起手指著女神像,用義大利口音高喊“A-me-ri-ca !”。


  電影裡的海上鋼琴師說,每一趟船上都會有這麼一個人,一個發現者。 而我站在林肯紀念館前,想到的是軍裝畢挺的Forrest Gump。白宮和國會大廈會讓我想起災難片。其他的美國符號,譬如到處飄揚著的花旗,以及總有一間在附近的星巴克,都會讓我對這個國家不至於感到太過生分。 


  我並不怎麼抗拒這些會寄生在記憶裡的文化符號。事實上,在國家廣場(National Mall) 與Smithsonian 博物館區遊蕩時,除了人,我也遇上許多不畏人的松鼠,鴿子與水鳥。這些生靈在一個城市中與人類共用存在的空間,讓我對華盛頓充滿好感。


  我想符號化本來就是其中一種記憶的方式,就像我明明已逐漸忘記人們的長相和名字,卻會在聽見Chef這個詞時,不由得“想起了”給我煮過義大利面拼盤的廚師,或是在聽說流星雨時,總會在心裡祈禱,溫柔地祝福那遠在哥斯大黎加的醫生。



  這些符號的作用是標籤一串事情,一些人,一段歲月或經歷。隨著時間那流線形的風化,我也許會遺忘大部分細節,卻必不至於忘記標籤本身,以及它背後的故事與刻痕。 就像看見堅果,我便會想起松鼠和英國。

4.

  現在我能記得的就是這些了。如果還有其他值得被記取的,大概已被我偷偷寫了在明信片背後,如今正在迢迢千里的寄送路上。其中或有遺漏,但就像我昨天才在給友人的回信中寫的,隨風的就隨風吧,消融的就消融。世上大多事情都如此,只能如細雨般落入塵土而無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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